近日,广东高院印发《“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”改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》,正式启动矛盾纠纷“调解超市”、“粤味”涉侨纠纷多元化解、“和美瑶城”法官联络站等惠民司法改革培育项目。
改革培育计划共涉及5大类,包括惠民司法改革、服务“双区”“两个合作区”建设改革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改革、司法责任制改革、公正高效诉讼制度改革,共100个项目,涉及全省19个中级法院、37个基层法院,涵盖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等领域和立审执各个环节。培育计划将历时8个月,分为立项公示、培育实施、评估深化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。
改革培育计划将服务“双区”“两个合作区”建设作为重点,其中包括“粤澳司法协助机制”“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”“域外法查明通”“破产制度综合配套改革”“新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改革”等13个项目,力求在重点前沿领域率先突破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